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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根据《四川省卫生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和第九批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治疗性技术、辅助诊断性技术、康复、护理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医疗卫生机构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严格遵守医德规范,不以医谋私;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追崇临床技能“工匠精神”,执着锤炼临床技能技艺,专注实践操作精益求精;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

5.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6.从事临床技能工作15年及以上;

7.近五年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1次;

(2)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 1 次或二等奖2次;

(3)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编制已颁布实施的国家卫生行业标准或省级卫生行业地方标准1项;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位)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位)3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5)年手术台次不低于本地区同专业人员平均水平;

(6)临床经验丰富,技能水平高,业绩得到同行和社会认可,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3次;

(7)在医疗卫生技术推广与应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三、推荐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推荐人选的《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每个推荐人选的材料均须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用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份档案袋封面上贴《材料审阅记录单》(附件6)。

2.请将上述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2021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报送至十二桥校区一教值班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dutcmszk@163.com邮箱。我们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3348950307END

资料来源 |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编辑编辑 | 邢文静

校审校审 | 伍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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